近日,黄某与上海李佳琦文化传媒工作室,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黄某诉称,其在抖音直播平台购买由李佳琦工作室推荐的名为“李佳琪推荐眉毛增长液浓密生长液眼睫毛增浓滋养纤长男女”的产品,但收到的“眉毛精华液”系普通化妆品,名称与李佳琦工作室推荐的名称严重不相符,并没有其推荐的睫毛和眉毛增长功效。上述产品销售行为构成误导和欺诈,请求法院判决李佳琦工作室在直播间说明事实真相,做出停止侵害的承诺并赔礼道歉,召回涉案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召回产品系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能,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原告诉请赔礼道歉,但诉状中相关请求权基础均未予明确,事实和理由表述不清。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黄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