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耿直”司机酒驾遇盘查主动坦白,涉嫌多项违法明知故犯

2023-03-25 01:06:00

“警察同志,我是喝了酒开车,去年也被查到处理过,而且还是无证驾驶……”

近日,渝中区交巡警支队朝天门大队在南区路依法设卡查缉饮酒驾车违法行为时,还没拿出快检设备,驾驶人便上演“自爆”耿直操作,如此坦白也让现场民警感到十分意外。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月5日凌晨1时19分,一辆黑色小车缓慢驶入南区路卡点,就在执法民警开始准备例行检查前,车内男子主动熄了火,并拔下车钥匙交给了民警,这一套“熟练”的动作让现场民警多少有些诧异。

“警察同志,我喝了酒的。”

男子向民警坦白,称知道自己跑不掉,还不如主动交代来得痛快。

随后,民警按照程序对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73mg/100ml,该男子果然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后续盘查过程中,驾驶人李某又主动承认,自己去年也因饮酒驾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过。

见李某如此配合调查,民警明确告知,如去年确因饮酒驾驶被查处,那此次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将会被拘留,还会吊销驾驶证。

就在这时,李某再次向民警坦白,称自己的驾驶证在2014年因超分被扣,接着又被注销,至今一直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简直不敢相信,当场厉声对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核查了解到确如对方交代的一样,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

民警表示在以往查缉中,违法嫌疑人明知故犯,又涉嫌多项违法行为的实属少有。

李某在得知自己将被再次拘留时,十分懊悔,称这次一定会吸取教训,驾驶机动车按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也将告诫身边朋友亲人,切莫饮酒驾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李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渝中警方提醒,酒后驾车,不是“赌运”,而是“赌命”,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社会危害性极大。酒驾一旦被查处,违法记录将终生记录在案,此后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酒驾被查均属于“二次酒驾”。

广大驾驶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坚决杜绝酒后驾车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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