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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布《关于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其中提到, 存量合作外包机构尚未全量完成备案的,收单机构应制定存量外包机构备案完成计划,明确每一家外包机构完成备案的最后期限。2023年9月30日前,收单机构合作外包机构整体备案完成比例应达到90%以上;本意见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存量合作外包机构应100%完成备案。未在限定期限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关收单机构将被视为缺乏对外包业务的基本管理能力。
为强化对外包市场的自律管理,协会后续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自查整改阶段将延续至今年6月底前,在此阶段外包机构完成自查整改,收单机构完成自查并制定整改方案;随后自2023年7月开始进入自律检查阶段;随后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将进入自律约束阶段;最后是持续巩固阶段。